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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委员建议:国有与民营书企应享平等税收优惠
作者:刘蓓蓓
2016-03-14 09:57:0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6/3/14 
 

  “欧美不少发达国家对书店是零税率,我国在税率方面与之相比差距依然很大,这使中国出版企业在与国外同行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建议,民营书业企业与国有出版发行企业应享有平等税收优惠。

    2013年12月2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这一利好政策就像一场及时雨,使一些已经难以支撑的书店得以休养生息,保存和延续了城市的文化窗口,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但黄书元提醒,随着这项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未来政策是否会延续备受书业关注,一些书店由于经营上获利微薄,处于观望和考虑转行的状态。

    根据财税〔2009〕34号和〔2014〕84号两个文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这两个通知主要针对国有出版企业。

    为此,黄书元建议,以立法形式确定更加优惠的与国际趋同的税率,延长优惠政策的执行期。具体来说,要逐步实现民营书业企业与国有出版发行企业享受同样的税收法律地位;可以考虑扩大民营书业企业能够享受的优惠税种范围,逐步降低税负,为民营企业减压;逐步实现民营书业企业与国有出版发行企业享受相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6/3/14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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