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局依据检测报告,对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理通知,要求立即收回全部在售图书,对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的,改正重印后方可重新发行。对不合格图书的责任编辑进行了备案,对出版单位给予警告。处理通知已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曝光。
同时,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还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30种大中专教材教辅和中小学教材教辅进行了内容审读。审读结果表明,这30种图书整体上不存在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内容。但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如,有的图书对相关概念、定义等的提法、表述不准确,容易使学生混淆;有的图书错漏很多,作为教材容易误导学生;有的图书文字表述不严谨,论述草率,容易误导读者等。天津市局已经将上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出版单位,督促其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编辑、出版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