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0日,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在京举行,会议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并讲话。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主持座谈会,中宣部副部长景俊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连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阎晓宏,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等出席会议并发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长才、王学军、吴恒、张健、任茂东,委员许江出席会议。
王晨在讲话中强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要宣传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并以此为新起点深入推进文化法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王晨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制定实施实现了我国文化立法重大突破。要广泛深入宣传普及法律,严格执法,抓紧制定配套法规规章,确保法律规定落在实处。要加快推进文化立法工作,补齐文化立法不足的“短板”,确保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立法任务如期完成。
柳斌杰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有序化、规范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深入推进文化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宣传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阎晓宏在会上发言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利于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也有利于发挥公共文化的教育作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制定这部法律很有必要,非常及时。作为宣传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方面的主要责任单位之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忠实履行职责,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的各项规定,让法律制度落地生根。将紧紧围绕均等化、标准化目标,统筹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工程”,优化项目实施,盘活用好存量资源,精准配置增量资源,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同时,积极配合做好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彭福伟,国家图书馆馆长、党委书记韩永进,中国编辑学会会长郝振省,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李国新也在会上作了发言。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7/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