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举行“互联网行政审判宣传日”活动。此次活动中,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全国首个互联网行政审判规程《杭州互联网法院行政审判规程(试行)》。
《规程》根据行政审判的流程和角色,明确规定案件的起诉、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完成,实现互联网和行政诉讼“无缝对接”。当事人无需到法院出庭应诉,无需提交纸质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互联网法院通过诉讼平台或采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工具等电子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案件关联码。当事人可以登录诉讼平台关联案件,查阅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及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诉讼网络平台全程留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当事人可以随时登录诉讼平台,了解案件情况。
“作为全国首个互联网行政审判规程,《杭州互联网法院行政审判规程(试行)》融合行政审判、网络安全和互联网技术的特点,以探索互联网行政审判规律为主轴,一方面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另一方面引导公民依法维权。”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王江桥说。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