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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港澳可在内地设企分销港澳版图书
作者:左志红
2010-06-02 10:32:47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0-06-02 
 
 本报讯(记者 左志红)从2011年1月1日起,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内地设立的分销企业分销香港和澳门出版的图书,其销售的香港版和澳门版的图书须由国家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代理进口。记者从商务部网站获悉,5月27日和28日,商务部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以下简称《〈安排〉补充协议七》),该协议附件作出了上述承诺。
 《〈安排〉补充协议七》在《安排》(英文简称CEPA)及其7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对香港和澳门进一步扩大开放。在服务贸易方面,在原有开放的基础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在10多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与出版业相关的承诺如上所述。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增加教育、文化、环保、创新科技等领域的合作。
 根据该协议,内地与香港、澳门将利用相关政府部门现有的合作渠道,通过交流、磋商,加强信息沟通,支持双方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具体合作内容为:支持、加强在文化产业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在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方面交换信息,及时研究解决文化产业交流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在考察、交流、展览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探讨开拓市场和开展其他方面的合作。此外,内地与港澳同意支持文化产业领域相关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和业界在促进文化产业合作中发挥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0-06-02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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