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8项被取消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等两项下放至省级出版管理部门 ●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光盘复制企业设立变更审批等3项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据中国政府网7月9日消息,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7月4日下发通知,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共184项,其中,取消113项,下放管理层级71项。 记者了解到,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变更名称审批、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审批、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兼并审批、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合并审批、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分立审批、从事音像制品出租业务审批、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设立审批、音像非卖品复制审批等被列入决定取消的113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此外,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光盘复制生产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发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1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