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电子书包”项目的迅猛发展,“音乐”科目作为试点,在近日被列入“电子书包”项目。就在不久前,上海音乐出版社参与到“电子书包”项目中,以教材出版机构的身份介入设计数字化教材工作,以期最终寻找出一种能适应各种终端和平台的数字化教材解决方案。
开发原则达成共识
研发“音乐数字化教材”,是由我社总编辑牵头,音乐学科主编协同各区音乐教研员,与我社“音乐数字化教材”项目成员及技术开发公司共同探讨研究的。在前期调研工作中,我们发现音乐数字化教材有很多传统音乐教材无法比拟的优势。音乐本来就是听觉的艺术,音乐学课所要达到的技能技巧学习、音乐欣赏体验、音乐理论学习和创编能力培养等学习目标,是必须要通过课前、课中和课后的拓展性学习才能达到。 于是,我们就开发原则达成共识,即“音乐数字化教材”应符合国家教材对科学性、系统性、准确性的要求,注重操作和美感的体验,具体原则如下:第一,以课程标准为指导依据,避免随意而漫无目的地增加延展性内容;第二,尊重教材编写原则。必须符合音乐学科性质,不偏离音乐学科知识体系,考虑各个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精心设计呈现方式;第三,重视教材的立体化,突破纸质载体的限制。尽可能多地将富媒体资源运用在数字化教材上;第四,整合教材、教参、练习册、光盘等多种现有资源。使单一使用的资源通过关联知识点的链接互为交叉,把教参中的拓展内容引入教材,让知识点学习与操作练习即时同步,实现立体化教学;第五,着重开发“互动”功能,支持新的教、学方式;第六,允许“个性化”内容的载入。为满足不同程度学生对知识的需求,依托网络平台技术,在数字化教材的特定区域开辟对话框,允许教师载入个性化学习资料,用于设计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课程;第七,提供教学管理和评价工具。对于学生的作业反馈和学习成果,设计相应的工具供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管理;第八,跨平台适用。数字化教材不应受任何硬件和平台的限制,实现在多种平台上的应用。 正是基于以上的原则,我们将上海市九年义务制教材《音乐》四年级(上)第二单元内容作为试验对象,试制出“音乐数字化教材”DEMO,也为以后进一步的探索打下基础。
围绕用户体验开发
“电子书包”项目选择“音乐”作为试点,是考虑学科本身内容较易于展现多种媒体形式的交互应用:通过平面媒体学习人文背景,通过音频感受音乐本体,通过视频体验音乐作品的二度演绎,通过互动性游戏增强学习音乐知识的趣味性。 试点开发“音乐数字化教材”的过程充满困惑、争议和论辩,但同时也快速提高了我社在数字出版领域的认知水平。 首先,我们认为“音乐数字化教材”是依托课标,基于教材,通过立体呈现、多元组合、个性拓展等方式实现音乐课本内容的富媒体展现,改变传统音乐学习单向模式,强调音乐学习的互动性、参与性、实践性,以及学习成果的评价性,实现“赏、学、玩、创”同步的新型音乐教学理念;其次,我们认为应围绕用户的体验开发数字化教材,即满足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和学习需要为第一要务;再次,我们认为先进技术的引入旨在帮助音乐教育的实施,无法取代教师在教学过程的全部作用,改变教育“面对面”交流的本质,因此“数字化教材”是教师实施课堂教学良好的辅助工具。另外,我们觉得应把出版单位在“电子书包”这个规模宏大的项目中所担任的角色、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作为将来应讨论的课题。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2012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