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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以“内部创业”或“投资工作室”为主要形式的“合伙人”模式悄然兴起,这种模式因其创新的激励机制点燃了不少人的出版激情。但它究竟是一把利剑,还是一场春梦?除了“合伙人”,出版“同路人”又是否是创业成功之必需呢?
出版企业已经发生重要的制度性变革,通过人才激励政策、组织方式变革和体制机制改革谋求转型发展,几乎已成业界共识。创新与创业的春风劲吹,许多新颖的举措值得关注和深思。
2015年,磨铁在公司内部进行组织模式变革,推行独立产品经理和主编制多元化的组织模式。其潜在逻辑是:通过业务层级扁平化管理,打破僵化的行政管理思路,为创意人才创造可持续的、自由的、多元化的职业发展路径,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中信出版社致力于打造“出版人平台”,整合内外部资源,建立以产品线为纵向脉络,以客户导向为横向脉络的网格式业务组织,鼓励员工成立专门工作团队,帮助有理想有能力的策划人建立自己的品牌。
种种举措都表明,出版企业致力于盘活出版资源,实现创新创业的改革意志。有人将这些现象称为“内部创业”,即“由出版企业员工发起,在组织的支持下承担工作项目,进行创业并与企业分享成果的创业模式”。其表现形式、实施方式多种多样。
笔者以为,出版业的“内部创业”具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性。作为创意产业,人的因素在出版业中起着明显的突出作用,盘活人才资源就盘活了出版链条,反之,人才流失给出版企业带来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任何一种事业,都需要“同路人”,也需要“合伙人”,出版企业的创新创业,于此牵涉莫大焉。
出版的“同路人”各奔东西 人才流失之痛
一起赶路的人,皆可称“同路人”,彼岸的世界、远方的风景和行走的路径,是在观念的建构中发生、在缓慢的探索中逐渐清晰的。
传统的出版业,就有这样一群“同路人”:他们沿着被历代先贤建构起来的观念体系寻求突破和创新,通过图书的传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们钟爱自由而节奏略显缓慢的生活方式,对和谐与关感的追求压过了物质带来的刺激;他们以书为坐标、以书为囚牢托付自己的生命,并应付柴米油盐与家长里短。
然而,“同路人”模式并没有提供团结的纽带,在体系性危机和结构性冲突到来之际,“同路人”便开始窃窃私语、游移不定,乃至各奔东西。出版人开始跳槽,从出版社到文化公司,从文化公司再回到出版社。离开出版圈,世界呈现更加繁杂多样的风景。出版业的离职风潮大抵有这样几种动机:不满现状,机不可失,前途暗淡。
分解之,第一种,出版业市场竞争加剧了,文化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传统出版社或高歌猛进或步履蹒跚,差距日甚。有识之士,或壮怀激烈、力求改革而不得,或随波逐流、欲图弄潮于前端,殊途同归,最终选择了出走。
第二种,技术的变革、政策的松动、媒介的融合,为传统出版人展开一幅大不同于从前的传媒景象。编辑不再需要抱死在老树上才能撬动出版的杠杆,出版社不再需要编辑作为勾连媒介就能网罗优秀作者,就连出版以外的媒介——电商、移动互联网运营商——也都敏锐地嗅出其中商机。因此,无论是积累起一定作者资源和策划能力的普通编辑,还是深谋远虑的出版精英,抑或迅速圈地、守着大数据肥沃土壤的电商巨头,都不愿错过露出端倪的出版机遇。
再说第三种,沉默的大多数,选择了细心盘算,选择了缓慢抉择、缓慢变革。然而,沉默的大多数却实实在在地是出版业的中流砥柱、大厦之基,出版业的好坏与潮流并非他们所引领,但成败关键却系之于此。心怀各异、离心离德,时有发生,对未来的判断,决定了最终是坚守还是远走,抑或弃疗。
被“合伙人”点燃的出版激情 引领出版未来的探索
出版需要新的团结纽带。
于是“合伙人”被推到了前台,它在出版中的悄悄发生,始于微末,且含义模糊。直到逻辑渐渐清晰,出版人越发清醒地认识到,“合伙人”是十分严肃的法律词汇,是锋芒十足的经济利器,是无坚不摧的精神子弹。
出版社内部项目合伙,是“合伙人”的初级层次。笔者也曾参与过一些项目运作,特别是面对规模宏大、投资不菲、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且存在一定经济风险的项目,实行项目合伙制的好处更加明显。而这一形式也往往成为传统出版社鼓励创新、鼓励大项目运作的突破口,入手容易且创新成本不高。据笔者了解,如社科文献出版社精心培育的“甲骨文”品牌图书,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打造的“南极熊”品牌图书,均是在创新编辑出版、发行营销、利润分配机制的基础上逐渐肜成的。
出版社与文化公司合作,结成“合伙人”是另一种更高形式。这一现象的出现起源已久,与民营书业的蓬勃生长具有直接的关联。由于特殊的出版体制,民苞书业需要与出版社合作实现出版,民营书商具有独立的策划能力,但在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或多或少需“借船出海”;出版社也可借助外脑,取长补短,扩大图书发行,增加经济效益。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述,就现状而言,此类合伙行为可谓正当激情燃烧时。
出版社或文化公司通过机制调整,从内部培养“合伙人”,则更高一级。如磨铁的组织模式变革,推行“独立产品经理”和“主编制多元化”,从薪水、团队、环境、平台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激励。某出版社通过产品经哩模式大力激励新型编辑人才和营销人才的出现。其着眼点,在于通过“合伙人”这一被现代公司管理实践所证明了的利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自身“造血”能力,甚或以此为转型的突破口。所谓“天欲善其新,必先毁其旧”,打破旧体制的限制,实现组织管理的扁平化,打破以部门或个人为考核单位的条条框框束缚,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成为出版实践的又一大风潮。
不仅传统出版主体开始从内外两个方向发力,新型出版主体也在崛起,这是如今我们所处的这个出版时代前所未有的现象。亚马逊、当当等电商巨头涉足出版领域,力度之大、步伐之快,令人惊叹。而今,电商企业也伸出橄榄枝,要组建策划中心和图书工作室,在出版领域拉开了一展拳脚的架势。
纷杂的出版现象背后,是解释体系的薄弱。传统的出版业尚未完全适应新鲜的语言体系,就已经开始在市场的倒逼和无所适从的新观念的夹逼中摸爬滚打了。有人说,出版业的衰落会从出版社不做出版开始,也许吧,雾里看花却是或多或少的真实景象。
“合伙人”之思 出版企业的“造血”能力
盘点了出版中的各种“合伙”现象,笔者却对“合伙人”的概念更加生疑,也对出版的未来走向更加怀疑。早已成为成熟公司运作模式的“合伙人”制,为什么在出版领域却成了新鲜事物?出版人对“合伙人”的理解究竟是否准确?
作为具有特定含义的经济和法律概念,“合伙人”是特定的企业形式(合伙企业)限定下的特定概念(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或个人)。笔者理解,“合伙人”应包含几层内涵:第一,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第二,权利共享,义务共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第三,资本共享。
出版社是否有这样的魄力将资产拱手与人?文化公司是否真的要像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一般?电商企业是否真的想通过“合伙人”制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出版革新?
出版界的仁人志士各有观感,并非千人一面。然而,“合伙人”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出版的实践探索中,无论是通过机制革新给出版人才更大的参与权限,还是给予薪酬激励、资本回报,都证明了出版业对人才的渴望。这是对市场的积极反馈,是对大数据时代的积极回应,值得肯定。
然而,我们似乎也应该注意,“合伙人”可能是一把利剑,也可能是一场春梦。出版的革新,不能脱离出版本身来谈出版,否则就沦为空谈。无论是从传统单一图书出版进军影视、娱乐、新媒体,还是掘金于股市、债市与房地产,出版的精髓仍是内容产业,只是内容的生产、经营和传播方式发生了改变。既不能脱离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谈出版转型,也不能脱离出版本身的要义来谈出版转型。
出版“同路人”+出版“合伙人” 创业成功之必需
归根结底,出版的文化属性决定了人的因素对出版转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谈论出版转型,无论是数字出版、媒体融合、渠道建设还是对外合作,无论是体制、机制、结构、政策还是人员调整,成功与否,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出版企业能否留得住人才,能否激发人才的积极性,能否发挥人才的创造性。
无论是以项目制启动机制变革,在原有机体内生长;还是以独资或合资方式开设新的公司,另起炉灶,以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推动变革,人才激励机制都是重要环节。在文化理想与资本运作之间游走的出版企业,切不可迷失了方向。
须知,“合伙人”如果只是资本的游戏,没有共同理想和情感纽带作支撑,放之于出版环境,恐难持久;寻找“合伙人”,却不知把握限度,恐怕对出版主体本身的能力建设并无助益。
在变革中的出版时代,出版业仍需要一群执着于文化理想、乐于奉献的出版“同路人”,也需要以“合伙人”的制度建设来激励“同路人”,一是因为“同路人”的理想和情怀有别于其他,二是“同路人”是沉默的大多数,成败兴坏基于此。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201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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