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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教质疑三论 - 出版论坛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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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教质疑三论
郭爱民(东北大学出版社)
2008-04-16 17:24:17 来源:《中国出版》2008.3
所谓编校质疑,是指图书责任编辑(以下简称责编)、审稿者、校对人员和质检人员就书稿中的某些疑似错误或疏漏的内容提出疑问,提交作者和责编甄别、确认并解决的过程。显性错误易改,隐性差错难辨。出版社建立健全编校质疑机制,将有效地促进图书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的提高。
一、编审质疑:努力提升内容质量
出版业内有一句很流行的话,叫做“文责自负,编辑把关”。提倡“文责自负”,旨在繁荣出版事业,促进科学文化的发展,而不是良莠不分、优劣不辨。但实际状况是,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编辑审稿时的责任心常常大打折扣,以“文责自负”为借口削弱审稿责任,对书稿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根本不愿在内容审查上花气力、下工夫,实际上等于放弃“编辑把关”的责任。于是乎,对真理与谬误一视同仁,将文明与落后等量齐观,把科学与伪科学混为一谈;碍于情面而出版一些缺乏思想价值和学术价值,为评职晋级而炮制的“短、平、快”式书稿。可以说,某些编辑根本未尽到把关职责,更遑论在编审中进行质疑了。
责编、复审者和终审者在加工和审读书稿时,应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杜绝知识性错误,改正文字性和技术性差错。这是消灭差错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编审人员既要全力排除书稿中原有的差错,又要努力避免改稿中出现新的差错。若编辑作风不严谨,遇到疑点不质疑不求证,凭主观臆断,想当然行事,就很可能无意中埋下“差错炸弹”。
近年来,一些存在知识性、常识性错误的“问题”图书屡屡被媒体曝光,有的出版社甚至因此而官司缠身。例如:2004年初,襄樊市一位姓王的中学退休教师在书店购买了一本《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指南》。他用20天时间大致读了一遍,发现该书存在各种差错142处,其中知识性差错就达130处,甚至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错误表述。2004年11月,为了维护读者权益,王老师将该书主编、出版社、印刷厂和某考试书店作为共同被告,告上了法庭。[1]
被新闻出版总署明令禁止发行的《新世纪现代汉语词典》,其中的差错竟达数百处之多。上海的总面积“O.58平方千米”,竟然不如一个乡的面积大。非但如此,像“嗅蜜”“泡妞”等粗俗词汇也登上了大雅之堂,甚至宣扬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某些词也充斥于书中。
上述两种图书的编审质量严重不合格,其原因固然很多,但编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放弃质疑和把关职责是其中重要原因。一位哲人说过:“无论做什么事情,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编辑只有在审稿中全身心地投入,不是用眼睛去“看”稿,而是用心灵去与作者交流;遇有疑似差错的内容能够提出质疑,而不是让舛误轻易溜过,这样才能使书稿质量更上层楼,并赢得作者的信任和尊重。许多治学严谨的学术大家非常感谢编辑的质疑,在著作的序言或前言中向责编表达由衷的感激和敬意。
周振甫先生是20世纪著名学者、资深编辑家。他是钱钟书《管锥编》、《谈艺录》的责任编辑。由他撰写、现保存在中华书局的《<管锥编>(第一部分)审读报告》,竞附有38页长达数万言的具体意见,其中绝大多数是带有质疑性质、对具体问题的学术性探讨。对于他提出的意见,钱先生都逐条认真地批注;并在书中作了相应的删改和修订。钱先生洋洋百万言的《管锥编》,其序仅有137个字,而谈到周先生就用了32个字,高度评价道:“命笔之时,数请益于周君振甫,小叩辄发大鸣,实归不负虚往,良朋嘉惠,并志简端。”而周先生对此却谦虚地说:“我是读到。一些弄不清的地方,就找出原书来看,有了疑问,就把一些意见记下来。我把稿子还给钱先生时,他看到我提的疑问中有的还有一些道理,便一点也不肯放过,引进自己的大著中。……他把我的一点意见都是用自己富有文采的笔加以改写了。”[2]周钱两位大师长达几十年的真挚友谊,一直被文坛传为佳话。
二、校对质疑:全力提高编校质量
校对是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最后防线。传统的校对只是“对原稿负责”,校对人员只需改正校样上与原稿不符的字符差错(校异同),而无须校正原稿上遗留的差错(校是非)。这种理念(只对原稿负责,不向读者负责)的错误,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图书差错的必然性。曾几何时,在相当一些出版社,校对人员对作者和编辑遗留的差错视而不见,以致出现了图书差错接连不断,而校对依然拿“无差错奖”的咄咄怪事。
出版业告别铅与火、进入光与电的时代后,作者提交的磁盘稿逐渐取代了手写稿。这使得传统意义上的“原稿”概念变得模糊起来,因为作者用Word录入的原稿即纸样,而编辑改稿后再次发出的纸样即新的原稿。于是问题出现了:何谓原稿?校对究竟应对哪个“原稿”负责?怎样对“原稿”负责?中国版协校对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奇先生认为,书稿电子化使得校对方法和校对功能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现在只能采用通读方式进行“无原稿”校对操作。于是,“校异同”功能被弱化,而“校是非”上升为主要功能,通读检查逐渐取代比照原稿校对校样。
如果说“校异同”主要是解决书稿录排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的话,那么,发现和订正编辑审稿中遗漏的原稿差错主要依靠“校是非”。原稿是“校异同”的依据,但校对人员要在忠实于原稿的同时,敢于对原稿中的差错提出质疑,配合责编订正原稿中的差错。例如,20世纪5O年代初人民出版社出版《资本论》一书时,校对人员在校对中对翻译的原稿提出了数百处疑义,后经编辑与译者以及校对者相互配合,使这些疑义得以消除,从而保证了该书的出版质量。
《人民日报》曾报道人民日报社总编室校检员鄂岳的优秀事迹。鄂岳虽然仅有大专学历,但是他通过潜心学习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总结出了许多发现差错、堵塞漏洞的有效方法。例如,有篇稿子讲一个乡镇治理污染,“治理面积达5.6万平方公里”。鄂岳推算了一下,5.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几个县的面积。他据此提出质疑,并最终排除了这个“差错地雷”。他深有感触地说:“每次堵住一个差错,就像足球场上守门员扑住了一个球,其乐无穷![3]
中国版协校对研究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对工作实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议》指出:“责任校对的职责之一就是协助责任编辑解决校对质疑,并将质疑与排疑记录存档。”从书稿中局部内容的论述性欠妥,到遣词用字的不准确、不规范;从标点符号的误用,到字体、字号和版式设计的疏漏;从“关关雎鸠”误作“关关睢鸠”,到地名“株洲”错为“株州”,“沁阳”错成“泌阳”;从把作者的生卒年写错,到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失误,甚至将“苏洵”“苏轼”“苏辙”父子文人的姓名张冠李戴,等等,一些资深校对人员之所以能够发现诸如此类的问题,提出疑问,弥补编辑的疏漏,是与他们在长期工作中潜心学习、增长知识、注重总结、积累经验分不开的。只有每次校对时都认真细致、大胆质疑、勤问勤查勤核对,日积月累,集腋成裘,工作中才能游刃有余、排疑解难。校对人员这种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再创造,进一步完善了书稿,提高了书稿的内容质量。
编校质量检查(下简称质检)的工作对象是书稿付印样。质检者除了要订正付印样上的文字差错外,还应对其上遗留的政治性差错、知识性差错、语法差错、逻辑差错等予以纠正。这就对质检者的个人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质检者即使是全才也不一定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不可能数理化门门皆瞳、文史哲样样精通,那么大胆质疑就成了其运用自如的“常规武器”。只有大胆质疑,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有疑问就提出来与责编商榷,提交作者核对,查工具书求证,力求严防死守,才能把好图书出版的最后一道防线。质检者就好像足球场上的守门员,有的“差错险球”过关斩将蒙混到了最后一关,被质检者成功地拦截在“门”外,从而排除隐患、化险为夷。
笔者单位曾出版一部哲学类书稿。该书付印样送交质检时,质检人员发现了这样一句话:“巴列维国王在20世纪60年代的伊朗因为移植西方生产方式而引发的文化冲突,直接导致了×××的上台。”其最后一句表述不够得体,容易引起外交纠纷。“导致”一词的意思是“造成”“引起”,通常搭配表示不好结果的名词,如“导致失败”“导致毁灭”等。×××是2O世纪8O年代伊朗最高领袖,曾集政治和宗教大权于一身。将“他的上台”看成是“伊朗因为移植西方生产方式而引发的文化冲突”的不良后果,带有某种政治倾向,容易引起中伊外交纠纷。质检人员大胆质疑,及时与责编和作者商榷,将最后一句改为“直接导致了他自己的垮台”,从而有惊无险,避免了一个政治性隐患。
质检工作在图书出版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一斑,质检人员也因此受到了编审人员的尊重和信赖。
参考文献:
[1]舒晋瑜.问题图书:谁来维护读者权益[N].检察日报,2005一07—21.http://www.jcrb.com/n1/jcrb124/ca67564.htm.
[2]周振甫.周振甫讲《管锥编》《谈艺录》[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34.
[3]李佳祺.党报“守门员”的一夜——记人民日报社总编室校检员鄂岳[N].人民日报,2006-10-19.http://anqn.ahau.edu.cn/ReadNews.asp?News ID:1953·
来源:《中国出版》2008.3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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