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刑事诉讼法通义》(诉讼法学著作)订购 ISBN:978-7-5620-4154-2 作者:徐朝阳 定价:¥36.00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02-01 内容简介: 本书于中华民国二十年(即1934年)四月初版,旋于是年七月再版。本书勘校依据版本为再版本。该书是对1928年《刑事诉讼法》逐条评注。其中,作者逐条撰述条文的文义解释、理由外,还附录了中华民国最高法院(1927年以前称为“大理院”)所作的判决例、解释例以及相关法令。征引解释、判例中,往往涉及清末以降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如《刑事诉讼律(草案)》(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即1911年1月24日);《刑事诉讼条例》(1921年11月14日公布、1922年7月1日施行);《京师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光绪三十年十月二十九日,即1907年12月4日)等。 作者简介: 徐朝阳 字呜昌,浙江永康县城东街人,生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4月)。出身书香世家,家教甚严,国学根基扎实。永康县立第一高等小学(今大司巷小学)毕业后,考进金华省七中,高中毕业后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另一说,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二十五岁毕业,获法学士学位。后人上海商务印书馆任编辑。1932年“一·二八”事件后,日寇进犯上海,商务印书馆被炸,徐朝阳返回故里。1933年初出任永康县中学校第十六任校长,兼教公民、法律两课。他在两年任期内,树木树人,化雨春风,诲人不倦,桃李盈门,侃侃如也。1935年受浙江警校校长赵龙文聘请赴该校任教官,后调任南京中央警校教官。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全国抗战,中央警校西迁,浙江省政府退至方岩。是年,徐朝阳受阮毅成之召,出任浙江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巡视各县,宣传抗日,鼓舞民心,振奋士气。后又受李默庵将军之邀,担任陆军第32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上校处长。抗战胜利后辞去军职,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1979年逝于上海。
徐朝阳勤于治学,著述颇丰。计有《中国古代诉讼法》(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中国刑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中国亲属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中国诉讼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刑事诉讼法通义》(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等。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