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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刑法理念与实践的“通道”——游伟先生《理念与实践:面向我国刑事司法》编后感 上海交大社 - 编辑荐书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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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刑法理念与实践的“通道”——游伟先生《理念与实践:面向我国刑事司法》编后感 上海交大社
文/姜津津,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编辑,武汉大学法学硕士
2007-03-08 11:53:48  来源: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网站 
 
 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刑事法学专家游伟先生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理念与实践:面向我国刑事司法》一书共收录了10篇现场演讲文章,而10位演讲者皆为全国或上海市刑事法学界知名学者、司法工作者,既有专注理论研究的教授,也有富于司法实务经验的检察长、法官,他们先后“登坛开讲”,这正应验了本书主编在《后记》中所说:选择各层次的演讲者是为了让“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以“理念与实践”为主题是因为其“伸缩自如”、“可大可小”;通过现场演讲的方式是重在“提供自由表达的平台”。如果听者或读者能从中拓展思想空间、发现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了解未为己知的法学思维角度,那无疑是编者与演讲者共同的幸事。

 围绕理念与实践,每位演讲者从各自最擅长的刑法学研究领域出发,提出该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再加以深入剖析和论证。从整体上来说,诸位演讲者都注重运用举例和大量最新的案例来充实内容,以求具有说服力;从单独的选题上则各抒己见、各有千秋,既有高屋建瓴、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刑法新理念入手,探讨“立法原意”、“罪数形态”等问题;也有选择“小命题”切入,如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林荫茂副所长,她从“单位犯罪中犯罪主体的认定”入手,通过分析调研数据和实证研究的方法,论述“主体认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其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不和谐”。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张绍谦教授则针对近来讨论得近乎“炙手”的死刑问题,全面周到地总结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各种观点,这个问题既体现宏观上的司法观念,又能和具体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书中既有一针见血的“尖锐”表述,也有针锋相对的观点“撞击”。例如,在对我国引入“沉默权“的问题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龚培华主任表示对沉默权的引进“持悲观态度”,因为我国还没有相关的制度与之配套,在实践中以单条的形式赋予被告人该权利,结果上也只能归为无效,甚至反而不利于被告人。从本质上,这也体现了现在很多学者关注的——现代刑法新理念的深入推广与我国刑法判案实践相契合的问题。而在谈到“刑民关系”时,游伟教授指出“中国法院一定程度上带有行政色彩,不仅仅是指它的体制”。可见,在实践中,“法院独立”和“司法系统行政化领导倾向”将成为不得不面对、却又相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不仅是法治理念上提升,更有制度设计上的“高难度”。

 思想的“撞击”则体现在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上,游伟教授和龚培华主任认为应从正反两个层次同时理解,但华东政法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教授则认为这一原则带有“天生的”侧重点,不是“两点论”而是“一点论”。这种学术上的分歧和争论,无疑给听者和读者全面的认识观和思考的启示。通过演讲达到自由表达和自由思考的目的,这一途径自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已蔚然成风,其本身就是法的民主自由精神的直接体现。

 尽管书名副题直示“上海刑事法学者演讲”,但其中提出的问题和矛盾却是我国刑法界、乃至整个法学界值得思考和突围的。它不仅仅面向尚未走出法学院的莘莘学子,即使是刑法界的资深学者、经验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者也不妨拿来一读。

 (文/姜津津,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编辑,武汉大学法学硕士)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网站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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