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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就今年高考及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发表谈话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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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就今年高考及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发表谈话
2002-07-09 11:13:20 来源:
2002年高考即将于7月7日开始,答卷评阅、招生录取等工作随后也将陆续展开。教育部新闻发言人今天向记者介绍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特点,并就社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些问题做了说明。
发言人指出,在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严格遵照教育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招、依法治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招生考试各个工作环节的落实,特别是在今年考试和录取期间,要加强考务管理、规范高校招生秩序,确保今年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以优良的工作实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比去年继续增加。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275万,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为527万人。二是高考科目设置改革全面深化。今年全国各省(区、市)均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但不同省份科目设置的具体模式、试卷种类以及计分办法等有所不同。
发言人强调指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是今年高考的重要任务。考风考纪的状况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公正。一个地区的考风考纪管理是否严格规范、秩序井然,是评估该地区工作好坏的重要方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改进考风考纪状况,并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考试管理、查处违纪舞弊的政策措施。要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原国家教委第27号令)、《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原国家教委第18号令)等规章,严肃处理高考中所有违纪舞弊行为。对以往发生过或可能发生考试严重舞弊情况的地方,上一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派出人员提前介入,帮助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个别严重违反有关考试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要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就高考后的招生录取工作,发言人指出,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章程必须合法、合理、公开。各高校要将招生条件、收费标准、录取程序和规则等事先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对考生和社会作出的各项承诺,维护招生章程的严肃性,维护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建立并完善高校招生公示制度,录取的各类学生都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制度,对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考试和录取期间,教育部将对部分省(区、市)的考风考纪管理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推行网上录取三年多来,取得了全面成功,受到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欢迎。远程化是网上录取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学校负责、由学校集体决策,有利于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因此,教育部要求在今年录取期间,对部分到达录取现场的招生院校,不得进入当地省级招办工作场地,只能在省级招办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异地院校录取分场进行录取。教育部还要求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相互协作,确保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网络畅通。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指出,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三不准、一禁止”。今年5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学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向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递条子、打招呼;禁止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拉拢生源以牟取利益的任何活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对招生考试工作中的廉政建设负责,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一旦出现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案件或乱收费的案件,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当事者外,还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就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收费的管理,新闻发言人强调,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今年3月下发《关于2002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高等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继续稳定在2000年规定的水平。禁止高等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不得将向考生收费与降分录取挂钩。禁止以“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赞助费”、“转专业费”等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禁止以代收费名义向学生多收费、高收费。未经批准的招生收费项目学生有权拒交。各招生院校还要按照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度的要求,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并在招生章程中注明。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对那些顶风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新闻发言人指出,积极落实并完善“奖、贷、助、补、减”等各项措施,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得到及时的资助。针对贫困生问题,经过多年实践逐步确立了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别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在内的资助政策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影响入学或中止学业。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完善有关政策办法,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贷款。今年9月即将实行的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国家为资助高校贫困生完成学业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高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附送本校对学生资助办法的指南,使新生能够明晰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获得何种项目和额度的资助;新生报到时,各高校对未按时报到的新生要予以特别关注,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安置,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其急难问题。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最后强调,高考是我国一年一度的一项教育工作,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平和、良好的氛围,希望各媒体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正确传达有关信息,按照高考宣传的一贯精神,决不炒作高考。对有些网站和少数小报出现的引起学生关注甚至冲动的不准确的信息尤其应当注意。要坚持不炒作高考、淡化高考宣传的原则,特别是不要做各种考前的跟踪报道,考试的气氛渲染,考后的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形式的高考专刊、特刊等,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摘自:教育部网站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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