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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斯洛文尼亚签署新闻出版合作备忘录
记者:王玉梅
2011-04-19 13:47:04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04-19 
 
 鼓励出版机构参加对方国际书展
 柳斌杰与玛伊达·希尔察签署备忘录

 当地时间4月15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与斯洛文尼亚文化部在斯洛文尼亚首都卢布尔雅那总理府签署合作备忘录,与我国建立新闻出版双边合作关系的国家又添一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与斯洛文尼亚文化部部长玛伊达·希尔察签署合作备忘录。
 为加强和推动与斯洛文尼亚在新闻出版行业间的双边交流与合作,新闻出版总署与斯洛文尼亚文化部签署这一协议。根据协议,签约双方鼓励两国在新闻、出版、印刷、发行、版权等领域开展合作,举办研讨会、培训班等交流活动;支持两国出版机构开展出版合作,鼓励用本国语言介绍、翻译、出版对方国家优秀文学作品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历史、科技等书籍,并向翻译本国优秀作品的对方出版机构提供适当资助;双方将积极鼓励和组织本国出版机构参加每年在斯洛文尼亚举办的国际书展和在北京举办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并根据互惠原则,为参展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双方在版权保护领域将加强协商与合作。
 中斯建交以来,双边关系发展顺利,经贸、文化、教育、科技、旅游等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国已成为斯洛文尼亚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尽管斯洛文尼亚人口仅203万,但拥有约1800家出版商,每年出版约4000种图书。2010年,该国首都卢布尔雅那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图书首都”。
 近年来,新闻出版总署已与俄罗斯、英国、亚美尼亚、阿盟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关部门签署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04-19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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