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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家协会近日向50家英国大众出版商了解其与作者的合同中有关电子书租赁的条款,发现由于签订不同的合同,导致向作者支付电子书版税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如今作者既拿不到英国政府提供的公共图书馆电子书借阅津贴,从出版商那里获得的图书馆电子书借阅分成也很少。
作协指出,如果出版商与Overdrive等内容集成提供商共同向图书馆发行电子书,那么出版商必须向内容集成商授予附属版权,这可使作者获得不同的税率,有一种税率是净收入的50%。但目前出版商常把电子书收入看作销售所得,而不包括授权在内。对此,有出版商回应说,他们支付给作者的授权收入和销售收入都是同一比例;有的出版商面对作协的询问表示没有确定电子书支付模式,也有的出版商没有作出回应。但是,兰登书屋和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均回应说,他们都把通过图书馆租赁电子书看作销售。作协秘书长尼古拉·所罗门在6月11日给兰登书屋CEO吉尔·瑞巴克和布鲁姆斯伯里执行总监理查德·查金的信中表示:“未来的出版合同中,将阐明许可哪些权利及电子书租赁适用于何种版税税率。电子书租赁的任何一种模式都应该在每次电子书出租后给作者一定销售补偿及最初授权电子书的补偿。”
针对图书馆电子书租赁争议,英国政府委托调查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去年前10个月通过英国图书馆借出了57.6125万册电子书。作协的报告中指出,尽管数量庞大,但是他们的出版商会员不能从拿到的版税报告中分清各项收入来源,也无法知晓作者从租赁业务中应获得的收入。
将于8月接任英国作协主席的菲利普·普尔曼表示:“纸本书每借出一本,作者可获得6便士。而电子书只有很少的版税,这将使他们失去原本销售和租赁纸本书可获得的2/3的收入。”他强调:“新媒体和新的消费租赁模式都很好,但是一个原则没变,就是作者必须能够从他们的创作劳动中获得报酬。”
据悉,有9000位作者会员的英国作协也在呼吁英国政府将电子书纳入公共图书馆借阅法案的适用范围,这将使作者合法地获得电子书借阅的分成。
英国出版商协会CEO理查德·莫勒对作协的这种做法表示不满,认为作协通过媒体施压来解决问题的“扩音器外交”方式,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所罗门则回应说,其目的在于让大家知道关于数字支付及图书馆借阅的争议,这并没有违反任何隐私条款。整个出版业应该一起面对挑战,寻找数字新世界的机遇。
作者经纪人协会主席彼得·斯特拉斯则支持作协的做法。经纪人戈顿·怀斯指出,他们非常关注授权许可和版税支付的透明度等问题,因为所有的电子书版税在版税收入报告中是汇总的,这使出版商对合同的解释很不明朗。媒体法律咨询公司Wiggin的律师亚历山大·罗斯指出,当年iTunes出现时音乐界也曾出现过类似争议,最终双方在原来的销售版税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并达成了新的付费体系。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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