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深圳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记者近日从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获悉,目前这一法规已经形成初稿,有望在不久后推出。
去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示将推动《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立法,但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均无正式的条例出台。全民阅读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深圳率先开始探索,今年,《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条例》的推进被列为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的工作重点,并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支持。拥有特区立法权的深圳,必将为全国再次贡献出新的全民阅读机制。
在《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条例》的框架中,将对阅读管理、阅读资源、阅读服务、未成年人阅读、阅读推广、阅读宣传、阅读评估、阅读参与、阅读保障等方面制定法规,这些法规将能体现出鲜明的深圳全民阅读特色。
据了解,《条例》将规定,从市、区政府到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文化站等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以及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必须提供相应的阅读服务。《条例》还将创造性地为未成年人、青年工人、特殊群体的阅读量身定制保障措施。例如,《条例》要求各级未成年人教育机构必须常设未成年人阅读专区,并对文献量、开放时间作出规定,这些都弥补了目前相关机制在法规上的欠缺。
《条例》还计划设立公益性全民阅读基金,基金可接受社会捐助,用于资助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而“深圳读书月”以及“世界读书日”也被纳入其中,包括开展活动的时间和主办单位,都将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来源:《图书馆报》201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