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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司长王自强讲话(摘要) - 维权工作会议专辑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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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工作会议专辑
国家版权局司长王自强讲话(摘要)
2005-10-12 11:26:21 来源: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的新变化和新进展;二是我国版权保护面临的形势;三是结合大学出版社的实际谈谈版权保护和图书出版。
一、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的新变化和新进展
(一)全面修订著作权法律和行政法规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对现行著作权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基本背景是,第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的需要。我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存在明显的缺陷和计划经济烙印,整体保护水平不高,特别是我国在完成著作权立法之后较短时间内就加入了国际著作权公约,产生了对外国人的保护高于对国人保护的“双重标准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第二、适应新技术发展对传统著作权保护制度提出的挑战。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以数字化和信息网络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改变了智力成果创作、复制、传播的传统方式,对现行著作权保护制度,为适应全球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必须对现行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作相应的调整。第三、适应经济全球一体化,特别是加入WTO的需要。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越来越明显,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要离开全球经济的发展。要适应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新形势,加入WTO是一种必然选择,而按照WTO规则修改著作权法律法规是加入WTO的必然要求。
(二)著作权法律、法规修订结果
第一、进一步完善了版权所有者的权利内容,确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合理调整了权利限制内容,消除了对国人保护水平低对外国人的“双重标准”这一不合理现象。
第二、与国际著作权公约特别是世贸组织TRIPS协议规则保持了一致性,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坚决履行世贸组织义务、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
第三、反映了新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的趋势,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在新技术条件下保护作品的“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等内容。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著作权法律救助手段和措施,扩大了行政执法范围,调整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强化了著作权执法和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
总体讲,我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行政法规的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著作权法的权利内容,解决了高新技术发展对著作权法提出的新问题,妥善处理了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产权规则的衔接问题,完善了法律救助手段,加大了著作权的执法力度,经修订后的《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从形式到内容都更加完善,基本解决了我国著作权保护面临的迫切问题。
(三)著作权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新进展
1、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务院于是2004年月12颁布《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地位,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2、200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解释》,解决了长期以来一直困扰著作权刑事审判有关量刑标准的难题,增强了著作权刑事审判的可操作性。
3、200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重点规范了人民法院受理网络著作权纠纷的管辖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
4、2005年4月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该办法重点规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SP)的行政责任,及其免责条件。
5、接受国务院的委托,国家版权局目前正在起草《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条例》。该条例(草案)将重点规范在互联网条件下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行使,以及合理限制等问题。
二、我国著作权保护面临的形势
我个人认为,这种形势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内有要求,外有压力,面临巨大的挑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形势越来越好。
(一)内有要求,外有压力,面临巨大挑战
内有要求。版权保护的基本出发点是鼓励新创作,保护作者的合法权利,其最终目的是促进知识创新,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著作权作为一种资源,直接关系到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播影视、信息软件、建筑设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侵权盗版行为不仅严重损坏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极大地挫伤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更严重的是破坏正常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与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果让侵权盗版肆意横行,那么我们创作源泉就将枯竭,我们的版权相关产业链将会中断。因此,加强著作权保护,坚决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知识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内在要求。
外有压力。知识产权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经济问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当今,任何国家要想脱离全球经济封闭发展是不可能的。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旗帜鲜明地提出走“改革开放”的道路。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很能关键的一个原因就是得益于坚持走对外开放的道路。但是,当今世界经济秩序不是理想公平的秩序,在建立世界经济秩序过程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优势始终主导着话语权,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他们继续保持经济科技优势的重要筹码,而且将知识产权保护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为世贸组织的三大支柱,将保护知识产权设定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法定义务。近年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利用多双边关系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频频向我施压,如果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处理不当,侵权盗版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我们的对外投资环境将受到破坏,对外开放的政策将难以深化,其结果不仅将损坏国家的对外形象,而且将产生对外经贸磨擦,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
(二)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形势越来越好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自身的需要,已经成为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一个共识。温家宝同志在访问印度期间强调:“知识产权保护要像钢铁一样硬,世界未来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缺乏创新能力是不行的。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有十三亿人口,但是人均重要自然资源的占有率多数达不到全球的平均水平。我们讲科学发展观,讲可持续发展,不能在我们手中把老祖宗留下的这点有限的自然资源消费掉,中国人不乏聪明才智,我们十三亿人这个巨大的智力库是可以充分挖掘和开发,如何把十三亿人的聪明才智开发出来,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这句话将不会是天方夜谭。当前我国的著作权保护环境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侵权盗版现象还较为普遍的存在,有些地方甚至还比较猖獗。但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全社会已经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已经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到了国家重要的工作日程。去年国务院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两年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列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全国性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可以说,当前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形势最好的时期,而且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将越来越好。
三、结合大学出版社的情况谈谈著作权保护与图书出版
(一)国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
出版业属于大文化范畴,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文化产业则是以版权为核心内容的产业。离开了智力成果,出版业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个人认为出版业的健康发展主要靠两条,一是遵守国家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充分开发和利用智力资源,通过对智力成果的经营来发展壮大出版产业。
(二)出版单位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出版社的著作权法律关系中,首先是作品的传播者,同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又形成自身的权利,处于作品使用者与权利人的双重地位,承担着尊重他人权利和维护自己利益的双重责任。在尊重他人权利方面,要防止侵权盗版是社会普遍现象,因而产生不尊重他人的著作权的从众心理,要充分地意识到,未经授权非法使用他人作品,不仅会导致官司缠身,影响出版社正常的经营活动,而且将严重败坏企业形象,降低出版社的社会信誉和公信度,最终损害自身的利益。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方面,要克服打击侵权盗版难度大、成本高的畏难情绪,要充分认识到姑息盗版就是纵容犯罪,就是自寻死路。
这次中国大学出版协会把会议主题定为“出版社专有出版权及合同文本与操作”,我认为很务实,因为专有出版权是出版社的命根子,是受法律保护的,出版社专有出版权被侵害,就等于丧失市场,丢掉了商机;而合同文本与操作,重点在于合理确定出版社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应有的著作权纠纷(尽到注意义务,避免过错责任:关注附属权,保持市场竞争权利)。
(三)出版单位应坚持打盗维权
图书出版是侵权盗版的重灾区之一,图书盗版主要是三类:畅销书盗版、工具书盗版、教材教辅盗版。侵权盗版已经危及出版社的生存。在这方面很多大学出版社创造了很多打盗维权的经验,比如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就很能有心得体会。另外,结成联盟,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是打击侵权盗版的有效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讲,打盗维权就是为生存而战。因此,提高打盗维权意识是保证出版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虽然打盗维权的道路艰辛而漫长,但唯有奋起而为之出版社才有希望,唯有结成联盟才能战而胜之。
来源: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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