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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诏逊位 - 精彩章节导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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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诏逊位
2006-06-09 15:29:53  来源:上海大学出版社 
 
 清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初八日
 北方议和全权代表唐绍仪电内阁,声称惟有请开国民会议,取诸公决。倘君主可以保存,固属幸事,即改建民主,皇室亦必优待。

 初九日
 懿旨,内阁代递唐绍仪电奏,民军代表伍廷芳坚称,人民志愿以改建共和政体为目的等语。
 此次武昌变起,朝廷俯从资政院之请,颁布宪法信条十九条,告庙宣誓,原冀早息干戈,与国民同享和平之福。徒以大信未孚,政争迭起。予惟我国今日于君主立宪、共和立宪二者何以为宜?此为对内对外实际利害问题,固非一部分人民所得而私,亦非朝廷一方面所能专决,自应召开临时国会,付之公决。兹据国务大臣等奏,请召集近支王公会议,面加询问,皆无异词。著内阁即以此意电令唐绍仪转告民军代表,预为宣示。一面由内阁迅将选举法妥拟,协定施行,克期召集国会。并妥商伍廷芳,彼此先行罢兵,以奠群生而弭大难。予惟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原以一人养天下,非以天下奉一人。皇帝缵承大统,甫在冲龄。予更何忍涂炭生灵,贻害全国。但期会议所决,以国利民福为归。天视民视,天听民听。愿我爱国军民各秉至公,共谋大计。予实有厚望焉。钦此。

 十三日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大为恼怒,质问南方代表:
 “选举总统是何用意?设国会议决为君主立宪,该政府及总统是否亦取消?”并通过唐绍仪向南方方面探询,如清帝退位孙中山让位“有何把握”?

 十四日
 孙中山致电袁世凯,电文曰:“文不忍南北战争,生灵涂炭,故于南北议和之举,并不反对。虽民主君宪,不待再计,而君之苦心,自有人谅之。倘由君之力,不劳战争,达国民之志愿,保民族之调和,清室亦得安乐,一举数善,推功让能,自有公论。文承各省推举,誓词具在,区区此心,天日鉴之!若以文为诱致之意,则误会矣。”

 二十七日
 孙中日复电伍廷芳,明确表示:“如清帝实行退位,宣布共和,则临时政府决不食言,文即可正式宣布解职,以功以能,首推袁氏。”

 二十八日
 袁世凯偕奕劻入见隆裕太后,公然与诸内阁臣联衔密奏,提出宣统皇帝退位一事,请示最后决策。乃订于次日召集王公内阁御前会议。是日袁世凯退朝回家,行至东华门外丁字街时,突然有人在东华门大街便宜坊酒楼上投掷炸弹,谋炸袁世凯。幸车已驰过,未中,炸死其侍卫长袁金标,伤卫兵数人。不久暗杀者被捕
,一名张光培,一名杨禹昌,一名黄天鹏,均为革命党人。自此以后,袁世凯借故请病假,拒不入朝。

 二十九日
 召开御前会议。贝子溥伦主张顺从民意,皇帝在优待条件下自行逊让。奕劻表示赞同。而溥伟、载泽提出异议。争议甚久,而无结果。

 十二月初一日
 召开第二次御前会议。奕劻仍执前议,并将与袁世凯密定之优待条件提出。蒙古王公反对更烈。亲贵中,或沮丧,或稍活动。最后仍无结果而散。

 是日
 良弼等结合同志三十余人,前赴庆王府,包围奕劻,言辞激烈。并责问载涛兄弟,何以前此主张激烈,而两次御前会议一言不发?于是,他们便以“君主立宪维持会”之名义,发布激烈宣言。此即人们所称之“宗社党”。蒙古亲王博尔济吉特培等,亦组织义勇勤王敢死队。

 初二日
 宗室王公齐集内阁会议。国务大臣除袁世凯请假外,一律列席。奕劻、溥伦为宗社党所逼,主张大变。溥伟、那彦图等态度坚决。各国务大臣,相对无言。惟民政大臣赵秉钧、外交大臣胡惟德、邮传大臣梁士诒时系袁世凯之代言人,略谓本非主持共和,特恐人心已去,君主难保。并将北京君主政府与南京临时政府同时取消,另设立统一政府之议案提出。满、蒙王公亲贵,一致反对。皆谓另设统一政府,即变君主为共和,断不可行。奕劻亦谓另设统一政府则可,而废弃君主则不可。梁士诒以财政匮乏,不足支持一月之军费;胡惟德以英俄日有乘机干涉之形势说亲贵,而各亲贵皆不顾。赵秉钧谓:此案实为内阁苦心孤诣,于万难中想出之办法,倘不见采纳,则只有袁内阁全体辞职矣。

 初三日
 隆裕太后召见庆王、醇王。奕劻请假,载沣以庆王不应召而中途折回。

 初四日
 复召集御前会议。奕劻未到会。与会者十分之九赞成君宪。而溥伟更力谏太后,勿为外人所惑。太后谓:“吾以逊位之事,非常重大,是以商之尔等,既均不赞成,吾又焉敢擅专?”

 是日
 孙中山提出五条,令伍廷芳电达袁世凯,同时披露于报端。其文曰:“前电言清帝退位,临时大总统即日辞职,意以袁世凯能与满洲政府断绝一切关系,变为民国国民,故许以即时举袁。嗣就后来各电观之,袁意不独欲去满政府,并须同时取消民国政府,自在北京另行组织临时政府。则此种临时政府将为君主立宪政府乎?抑民主政府乎?人谁知之?纵彼有谓为民主之政府,又谁为保证?故文昨电谓须俟各国承认后,始行解职,无非欲巩固民国之基础,并非前后意见有所冲突也。若袁能实行断绝满清政府关系,变为民国国民之条件,则文当仍践前言也。至虑北方将士与地方无人维持,不知清帝退位后,北方将士即民国将士,北方秩序亦即应由民国担任,惟一转移间,不能无一接洽之法。文意拟请袁举一声名卓著之人,交接一切,满祚已易,驻使当然与民国交涉,方为正当。其中断之时甚短,固无妨也。今确定办法如下: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时知照驻京各国公使,电知民国政府,现在清帝已经退位,或转饬驻沪各国领事转达亦可。二、同时袁须宣布政见,绝对赞成共和主义。三、文接到外交团通知清帝退位布告后,即行辞职。四、由参议院举袁为临时总统。五、袁被举为临时总统后,誓守参议院所定之宪法,乃能接受事权。”

 初五日
 宗社党上书袁世凯,措辞极为严厉。略谓:欲将我朝天下断送汉人,我辈决不容忍,愿与阁下同归澌灭。袁世凯阅后,颇不自安,便邀荫昌、王士珍、冯国璋、姜桂题等人密商大计。冯国璋主战,王士珍附会之,姜桂题不愿战,荫昌主和。袁世凯良久才决定:“诸君既不避劳,惟有战耳。”遂发布各军整备再战之通电。然暗中又进行布置:调驻滦州曹锟第三镇入京“保卫”;指使汪精卫派人暗杀良弼;唆使段祺瑞等通电主张共和。

 初八日
 良弼被革命党北方暗杀部长彭家珍炸成重伤。彭家珍几次挟炸弹谋炸良弼,因其防卫严密,不能近前。忽想起奉天讲武堂监督崇恭与良弼交往至深,乃冒崇恭之名至西城红罗厂良弼新寓所访之。适良弼自肃王府而归,刚下车,侍卫通报崇恭来访。良弼见来客非崇恭,觉得诧异,正欲诘问,而炸弹已发。彭家珍当场死亡。良弼重伤后于十一日而死。

 是日
 由段祺瑞领衔,四十七名北洋将领通电拥护共和,要求内阁代奏。电文曰:“窃维停战以来,议和两月,传闻宫廷俯鉴舆情,已定议改共和政体。其皇室尊荣及满蒙回藏生计权限各条件:曰大清皇帝岁俸不得少于三百万;曰筹定八旗生计,蠲除满蒙回藏一切限制;曰满蒙回藏与汉人一律平等;曰王公世爵概仍其旧;曰保护一切原有私产。民军代表伍廷芳承认列于正式公文,交海牙万国和平会立案,云云。电驰报纸,海宇闻风。率土臣民,罔不额手称庆,以为事机至顺,皇位从此永保。结果之良,轶越古今。真国家无疆之庥也。想望懿旨,不遑朝夜。乃闻为辅国公载泽、恭亲王溥伟等一二亲贵所尼,事遂中沮。政体仍待国会公决。祺瑞等自应力修战备,静候新政之成。惟念事变以来,累次懿旨莫不轸念民依,惟国利民福是求,惟涂炭生灵是惧。既颁十九信条宪法,誓之太庙;又允召集国会,政体付之公决。可见民为国本,宫廷洞鉴,具征民视民听之所决,不难降心相从。兹既一再停战,民军仍坚持不下,恐决难待国会之集。姑无论迁延数月,有兵溃民乱,盗贼蜂起之忧,寰宇糜烂,必无完土,瓜分惨祸,迫在目前。即此停战两月之间,民军筹饷增兵,布满各境。我军皆无后援,力本单弱,加以兼顾数路,势益孤危。彼则到处勾结土匪,勒捐助饷,四出窜扰,散布诱惑。且于山东之烟台、安徽之颍寿境界、江北之徐州以南、河南之光山、商城、固始、湖北之麻城、襄樊、枣阳等处,均已分兵前逼。而我皆困守一隅,寸筹莫展。彼进一步,则我之东皖豫即不自保。虽祺瑞等公贞自励,死生敢保无他。而饷源告匮,兵气动摇,大势所趋,将心不固。一旦决裂,何所恃以为战?深恐丧师之后,宗社随倾。彼时皇室尊荣,宗藩生计,必均难求满志。即拟南北分立,勉强支持。而以人心论,则西北骚动,形既内溃。以地理论,则江海尽失,势成坐亡。祺瑞等治军无状,一死何惜。特捐躯自效,徒殉愚忠。而君国永沦,追悔莫及。甚非所以报知遇之恩也。况召集国会之后,所公决者尚不知为何项政体?而默察人心趋向,恐仍不免出于共和之一途。彼时万难反汗。是徒以数月水火之患贻害民生。何如预行裁定,示天下以至公。使食毛践土之伦,歌舞圣明,涕零感激,咸谓唐虞至治,今古同揆,不亦伟哉。祺瑞等受国厚恩,何敢不以大局为念。故敢比较利害,冒死陈言。恳请涣汗大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体。以现在内阁及国务大臣等暂时代表政府,担任条约国债及交涉未完各事项。再行召开国会,组织共和政府,俾中外人民咸与维新,以期妥奠群生,速复地方秩序。然后振刷民气,力图自强,中国前途,实惟幸甚。不胜激切待命之至。谨请代奏。”

 初十日
 曹锟率北洋第三镇入京至天坛。

 是日
 内阁以段祺瑞等将领通电入奏,隆裕太后将其示以各亲贵,皆相顾愕然。

 是日
 袁世凯复电伍廷芳,电文曰:“现在筹商优待皇室条件,尚有少数亲贵,把持反抗,又虑禁卫军等或有无意识之暴动,则北京秩序扰乱,牵动外交,为害匪浅。刻正密为布置,未可以停战期满相逼。”

 十二日
 各亲贵特开御前会议,调子低沉下来,再不如前此之强硬。溥伟、善耆等离京。

 十三日
 隆裕太后召庆王奕劻、醇王载沣入见,均以“官军既无斗志,不若逊位全终,始得优待”奉答。

 十四日
 隆裕太后传谕内阁曰:“段奏已悉,朝廷深愿和平解决,该大臣等宜仰体此意,从速布置。

 十六日
 段祺瑞电奏:“如亲贵尚怀疑惧,或以共和为不利,祺瑞当代全队入京,与各亲贵剖陈利害。”

 是日
 懿旨,对各省督抚岑春煊、袁树勋等,出使大臣陆征祥等,统兵大员段祺瑞等电请速定共和国体一事,“著授袁世凯以全权,研究一切办法,先行迅速与民军商酌条件,奏明请旨。”
 原主战的冯国璋、那彦图等皆表示赞成共和。“称病不入朝”之袁世凯,自此日立愈入朝。

 是日
 袁世凯致电伍廷芳,称“今日始有权讨论优待皇室之事”。于是提出协商条件,计有关于清帝者九款,关于皇室者四款,关于满蒙回藏者七款。

 十八日
 南京临时参议院讨论优待条件,议决一份修正案。

 十九日
 南京临时参议院将修正案咨复南京临时政府,电达袁世凯。袁世凯接到修正案后,令梁士诒入宫请示隆裕太后。隆裕太后则坚持:留“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十字;用“辞政”而不用“逊位”一辞;宫禁及颐和园随时听使居住。袁世凯乃密电唐绍仪与伍廷芳协商。

 二十二日
 南京临时政府将最后修正案电告袁世凯。

 二十三日
 唐绍仪致电袁世凯,称:“吾师为难,非特仪所深喻,即南方诸君亦所共谅。惟宣布谕旨与照会字样不符,外国人先阅谕旨,互相较对,必干诘问,万不可行。至优待条件发生于辞位,若云辞政,则十九条已无政权,何待今日。十四省军民以生命财产力争,专在位字。明日入觐,务恳力持办到辞位二字,即时发表,方能保全国防,保全满族。若少不忍,转生大乱。言尽意竭,乞勿再赐电商。”

 是日
 袁世凯召集内阁各部大臣及近支王公讨论通过清帝退位优待条件最后修正案。

 二十四日
 隆裕太后同意优待条件,决定宣统帝下诏退位。

 二十五日
 朝廷连续颁布三道诏书。
 第一道诏书为宣统帝《退位诏》:
 奉旨: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局,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宇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
 钦此。
 此诏出自张謇手笔,原本无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之句。袁世凯擅加此句乃示以其政权取之于清廷,而非得自于民军。孙中山见之大怒,诘责之。袁世凯与唐绍仪则推诿于清廷,且谓其为遗言之性质,故无再起死回生使之更正之理。
 第二道诏书为《劝谕臣民诏》:
 奉旨: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养人者害人。现将新定国体,无非欲先弭大乱,期保安。若拂逆多数之民心,重启无穷之战祸,则大局决裂,残杀相寻,势必演成种族之惨痛,将至九庙震惊,兆民荼毒,后祸何忍复言。两害相形,惟取其轻。此正朝廷审时观变,恫瘝吾民之苦衷。凡尔京外臣民,务当善体此意,为全局熟权利害,勿得挟虚骄之意气,逞偏激之空言,致国与民两受其祸。著民政部、步兵统领、姜桂题、冯国璋等严密防范,剀切开导,俾能晓然于朝廷应天顺人,大公无私之意。至国家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内列阁府部院,外建督抚司道,所以康保群黎,非为一人一家而设。尔京外大小各官,均宜慨念时艰,慎供职守,应即责成各长官敦切诫劝,毋旷厥官,用副予夙昔爱抚庶民之至意。钦此。
 第三道诏书为《清室优待条件诏》:
 奉旨: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以大局阽危,兆民困苦,特饬内阁与民军商酌优待皇室各条件,以期和平解决。兹据复奏,民军所开优礼条件,于宗庙陵寝永远奉祀、先皇陵制如旧妥修各节,均已一律担承;皇帝但卸政权,不废尊号。并议定优待皇室八条,待遇皇族四条,待遇满蒙回藏七条。览奏尚为周至。特行宣示皇族暨满蒙回藏人等,此后务当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升平,胥享共和之幸福。予实有厚望焉。钦此。
 甲、 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
 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左:
 第一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第二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第三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第四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第五款: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
 第六款: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第七款: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第八款: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乙、 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
 一、 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二、 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私权与国民同等。
 三、 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四、 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
 丙、 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今因满蒙回藏各族赞同共和,中华民国所以待遇者如左:
 一、 与汉人平等。
 二、 保护其原有之私产。
 三、 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四、 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五、 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
 六、 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七、 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
 以上条件列于正式公文,由两方代表照会各国驻北京公使转达各该政府。

 评论:宣统帝逊位诏书的颁布,标志着大清自世祖入关以来,历经十代,凡二百六十八年而国祚告终,延续数千年来的封建帝制亦随之正寝。这是辛亥革命的伟大胜利。然而,辛亥革命并不彻底,它留下了像清朝的标志长辫子一样的帝制尾巴。本来,给逊位的皇帝及其家族以适当的优待条件,是新政府的人道主义与给出路的开明政策。而给清皇室的优待条件则远远超出了正常的、一般意义上的优待:保留了一个没有全国统治权的小朝廷,即“关门小朝廷”。这不仅成为二十世纪地球上一大怪现象,而且这个“关门小朝廷”成为日后封建残余势力复辟帝制的重要阵地和条件。而对于末代皇帝溥仪本身而言,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使之时常处于矛盾、彷徨、苦闷之中,以至为之带来大不幸。追根溯源,其罪盖归于这条长长的封建帝制尾巴。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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