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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版物审读有“法”可依 - 出版动态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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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动态
广东:出版物审读有“法”可依
记者:魏晓薇
2009-09-01 10:30:2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9月1日
本报讯(记者 魏晓薇)面对纷繁复杂的出版物审读工作,广东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有“法”可依。近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依据有关法规出台了《出版物审读工作办法》及其5个配套文件,不但规范了审读程序,同时也明确了各层级的责任,并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新闻出版事业的不断发展,出版物审读工作面临的形势也越来越复杂,出版导向监管和内容审查的作用也越来越凸显。为了切实加强出版物审读工作,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从完善审读机制入手,专门成立了出版物审读室和审读委员会,架设了省、地市和出版单位三级审读网络,建立了一支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审读员队伍。自2005年起,该局赴省内各局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最终形成了针对全省各地市局适用的《出版物审读工作办法》及《出版物审读员工作职责》、《图书审读工作办法》、《报纸、期刊审读工作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内容审听审看(审读)工作办法》、《出版物质量检查工作规程》等5个配套文件。
在采访中,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仲南向记者介绍了这套办法的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完整配套成体系。构筑了审读运作的完整构架,对各类出版物审读的具体功能、目的、内容、重点、程序、分类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既集中统筹又分类指导,既有综合性的工作制度与审读员工作职责,又有具体的工作办法,形成了一个既有机联系、相互对接,又突出不同载体不同特点的完整体系。二是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规定了不同层次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不同类型出版单位的具体审读职责,使实际审读运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具有创新性。在三级审读网络的设置与建设方面,在审读工作联席会议及协作机制建设方面,在遴选审读员的条件、标准、结构和聘用管理办法方面,以及审读重点从内容向出版形式、编校质量扩大延伸等方面,都进行了富有广东特色的制度创新。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9月1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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