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是一个版权密集型行业。现代版权保护制度因应出版业飞速发展的需要而生,反过来,它又构成了现代出版业健康发展的支柱和灵魂。版权保护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法律手段,确认版权的权利归属,规定对版权的保护措施,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权利人对其在科学文化领域内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一定的权利,以鼓励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从事出版工作,必须研究和重视版权管理工作。 一、版权管理在出版社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现代出版业是与版权保护制度的确立相伴而生的,版权制度的发展步伐总是追随着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脚步。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版权制度的内涵也有所不同:在商品经济初期,出版者和作者的权利是版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后期,版权保护首要地表现为对作者的保护,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对作品的合法需求,对权利的限制也成为了版权制度的新内容。由此,以有效合理地调整作者、传播者、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主旨的版权保护法便应运而生,出版业因此得到了长足进步,并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 版权管理在出版社经营管理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它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出版社的经济效益是通过生产和发行有效版权的作品实现的,好的版权管理,能够为出版社带来好的经济效益,并最终促进出版社的事业发展,成为出版社发展的原动力。另外,它维护了企业形象。出版社作为版权单位,其在版权受让、运作中的良好声誉,是其生存、发展必要的前提条件。然而,没有科学、完善的版权管理制度,出版社就不可能在著作权利人、经销商乃至读者心目中建立起好声誉。除此以外,完善的版权管理,还能够在出版经营实践中帮助出版社切实、妥善地保护好自身利益。一本书稿(包括清样以及磁盘)的遗失和外传,完全能够给一家出版社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有时甚至是灭顶之灾。究其原因,就是在于出版社缺乏完善的版权管理制度,对物权不属于自己的书稿缺乏妥善的处置和管理。 二.我社改进版权管理工作的几点做法 1.重视出版合同签订的全过程 出版社对外合作一定要签署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合同予以明确。合同必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一方面要维护出版社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尊重作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权利义务的不对等而引起纠纷。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授权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作品载体)、权利种类、是否专有权、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法律适用等条款协商一致,约定清楚,准确无误,避免约定不明,产生歧义。尽量使用国际通用的法律专业用语或约定俗成的词语。编辑发稿时一定要有出版合同,对外加工时要签委托加工合同,不能口头约定,合同中的待填项目不能空白,要填写正确,补充条款要慎重。对作者为两人以上的合作作品或集体作品,可要求签约人出具表明全体意愿的授权委托书。 2.编辑应具有强烈的版权意识 通过对编辑应加强版权方面的教育,增强版权意识。 首先,出版社的编辑要有自我版权保护的意识。一是编辑在组稿的过程中,一定要尽到“注意”义务,善意地提醒作者尊重他人的著作权,注意建立在引用他人作品内容时有关“合理引用”的概念,把“引用”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注明出处并提供相应的参考文献等等,从源头上避免侵权。二是要通过所签合同的条款对自身利益加以保护。书稿一经作者授权并出版,出版社就取得了图书的专有出版权,一旦被侵权,要及时上报社里,以便社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三是要防止作者的“一稿两投”。 其次,要有文责共负的意识。按出版合同的常规提法,出版社接受的观念是“文责自负”。但司法实践证明,一旦作品侵权,出版社和作者是被同时追究责任的,是文责共负的,而且也许首先被起诉的就是出版社。因为从《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释来看都对出版活动中的作者和出版社视为承担不同分工的共同行为人,作者主要是提供书稿,出版社承担的分工是出版和发行,并且出版社享有终审权。从另外的角度讲,出版社的单位、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都很明确,为追究责任带来方便,如果侵权成立,赔偿也容易得到实现。当然,“文责”是否应该“共负”,这方面在业界还是有争议的,但实际情况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 3.密切关注新出现权利的版权保护 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及互联网这一传播形式的普及,网络出版这种新兴的出版形式,在上个世纪末期在全球应运而生,这是继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后出现的又一种出版形态。互联网以及随之而来的网络出版的发展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出版社进入网络出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版权问题,因为只有享有图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才能使图书在互联网上传播,而该项权利是随着近几年网络出版的发展才呈现出来的。我国在2001年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作者、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版社如何进入网络出版,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这是我们要慎重考虑的。2001年底我社在进入网络出版的探索过程中,着重考虑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要解决好网络出版的版权问题,确保进入网络出版的图书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二是要选择有技术保障(版权保护)的合作伙伴。三是要完整保留好出版物的电子文档,充分有效地利用电子文档资源。因此我们首先对要率先制作为eBook的图书与作者补签了授予出版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此同时又对原有的出版合同进行了修改,加入了对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关条款的说明。 4.信守并严格履行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都属于违约行为。出版社必须要信守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遵守支付预付版税的时间、出版时间、寄送样书时间,哪怕是很小的义务,只要是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就必须履行,否则不但会造成违约,还直接影响出版社的信誉和对外形象。 5.本着协商和解的原则处理违约与纠纷 在图书出版行业中,由于作品侵权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往往是一件让出版社非常头痛的问题,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甚至财力才能妥善解决所出现的问题。然而由于作品的侵权纠纷法律界定较为复杂,所产生的侵权纠纷在过错责任上很难区分,而过错的认定又涉及赔偿问题,处理不当,往往会在保护被侵权人的同时,使授权方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让出版社受到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可能影响出版社的企业形象。因此,一旦发生类似违约或纠纷,应该权衡利弊关系,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和补救措施,本着协商和解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当然,对于严重的侵权盗版行为,出版社应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不言自明的。
来源: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