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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类书稿的宗教问题举隅(第4期) - 《大学出版》2005年度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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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出版》2005年度
社科类书稿的宗教问题举隅(第4期)
吴伟(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09-08 09:01:11 来源:《大学出版》2005年第4期
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很多社科类书稿都会或多或少地涉及宗教问题,并且有的书稿就是宗教类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此类书稿要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由于我对宗教比较感兴趣,手边的宗教书籍也较多,加上编辑加工过一些这方面的书稿,所以想简单概括一下自己遇到的宗教问题并谈谈个人的一些体会。
一、观点不妥、过时或前后矛盾
1对“儒教”的争议
“儒教”一词首见于《史记·游侠列传》:“鲁人皆以儒教。”这里的“教”是教化的意思。对于“儒教”是否宗教,学术界存在很大的分歧。谢谦认为,“儒教是华夏民族的传统宗教即历代王朝的国家宗教”;牟钟鉴避开“儒教”一词而采用“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的名称。(参见任继愈主编:《儒教问题争论集》,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李申则以“儒教是教”为立论基础,撰写了一部长达80万字的《中国儒教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2000年版)。我社的书稿《中国宗教通论》在说明学术界对“儒教”存在争议后,认为儒教是宗教。对于“儒教”的定义,学术界主要是围绕儒、儒家(儒生)、儒学、儒教以及国家(宗法)制度之间的关系展开的。德国的马克斯·韦伯在其著作《儒教与道教》中认为,儒教的本质是“同佛教一样,仅仅是伦理(‘道’,相当于印度的‘法’)。但是,与佛教截然不同的是,儒教仅仅是人间的俗人伦理。”
我认为对于“儒教”问题不论有多大的分歧,在同一本书中,作者(编者)的观点是应该前后统一的。有的教材(书稿)由于主编没有认真统稿,或由于作者写作太随意,往往造成观点前后矛盾。例如,我社上海分社的一部书稿的作者认为:“儒学是有学无教。”作者并以此作为佛教能在我国立足的原因之一,而在下文(同一节内容)又大谈儒教、佛教和道教。因为谈儒教的篇幅较长,所以我在编辑加工时删去了“儒学是有学无教”的观点。
2“藏传佛教”还是“喇嘛教”?
在我社的书稿《东西方文化比较导论》中有这样一些话:“在我看来,藏传佛教,是佛教也是藏教;是佛教又不是佛教。”“传入西藏的佛教,……形成了一个特殊宗教,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新的宗教,虽然还名之上曰‘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所以说,它是佛教,又不是佛教;与其说是佛教,不如说是藏教,吸收了一些佛教的东西,但不是佛教的核心观念。”“释迦牟尼若在世,肯定认为藏传佛教不是佛教,甚至是佛教的叛逆。”
以上关于“藏传佛教”的观点是不妥的、过时的,属于作者非常个人化的理解,若不修改或忽略了就出版,后果将不堪设想。
针对以上观点,一审编辑查阅了相关政策、工具书和权威研究书籍,删去了错误观点。用以下内容做了补充:“长期以来,藏传佛教一直被称为‘喇嘛教’,但是我国佛教界人士、很多藏族同胞和一些学者均认为这一名称不妥,最好不再使用。‘喇嘛’一词意为‘上师’、‘师长’、‘上人’。弟子对自己依俸的、学行高深的‘格隆’(比丘),也可称为‘喇嘛’。在这种意义上,‘喇嘛’一词又和汉语中的‘和尚’原来的语义相同。一般把藏传佛教中的僧人统称为‘喇嘛’本来已不确切,进一步把藏传佛教称为‘喇嘛教’就更不适宜了。它容易被人误解为‘喇嘛教’是佛教之外的一个宗教,而不是佛教中的一个支派。更重要的是,这一称谓不利于维护西藏佛教界和藏族人士的宗教和民族感情。总之,藏传佛教就是佛教,不是有别于佛教的其他宗教。”(参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佛教室编:《佛教文化面面观》,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101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郭朋也指出:“由于藏族僧人被称为‘喇嘛’,所以一般人便称西藏佛教为‘喇嘛教’。这如同称汉地佛教为‘和尚教’一样是不确切的。”(《中国文化史概要》,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增订版,第360页)
我社的书稿《中国宗教通论》也把“藏传佛教”直接称为“喇嘛教”:“从成吉思汗起,蒙古统治者就试图把喇嘛教作为联系西藏上层建筑的重要纽带。”书稿中多次出现“喇嘛教”一词而不用“藏传佛教”一词,作为教材我认为是不妥的。
3“基督教”的两重含义
卿希泰主编的《中外宗教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基督教”分为五节:“基督教的产生与发展”、“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以及“中国基督教”。而同样是宗教类教材,我社的书稿《中国宗教通论》“第六章基督教、天主教与伊斯兰教的中国化”分为三节:“基督教的中国化”、“天主教的中国化”以及“伊斯兰教的中国化”。
我们发现《中外宗教概论》中基督教包括天主教,而《中国宗教通论》中基督教与天主教并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否有一本书(稿)错了呢?这两种划分有各自的依据吗?《辞海·宗教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和《宗教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均说明:(1)基督教是与佛教、伊斯兰教并称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包括天主教、正教、新教以及一些较小的派别。(2)在中国,通常专指基督教新教,又称耶稣教。
以上说明“基督教”在目前中国学界的使用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个人的说法,为的是行文的方便,或者可以说泛指和特指)这种使用并不存在对错的问题。
这样我们就明白了:《中外宗教概论》中的“基督教”是广义的;《中国宗教通论》中的“基督教”是狭义的。《中国宗教通论》的划分依据是我国现行的宗教政策。按照我国现行的宗教政策,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以及伊斯兰教是我国的五大宗教。我国现行的宗教政策中的基督教显然是指基督教新教。
那么,基督教的这些教派是如何产生的呢?
公元1045年基督教正式分为东西两派,东派教会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以希腊语系教会为主,自称正教,即东正教,主要分布在地中海东岸和东欧各国;西派教会以罗马为中心,以拉丁语系教会为主,自称公教,即天主教,主要分布在西欧各国。16世纪,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分别在德国和瑞士进行宗教改革,不承认罗马教皇的“首席”地位,成立新教派,称新教。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一般将新教统称为基督教或耶稣教,将罗马公教称为天主教。
正因为“基督教”一词的使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以在同一本书中就不能随意使用。《中国宗教通论》(书稿)就存在观点的前后不一致或“基督教”概念使用上的前后矛盾的问题。书稿中有的章节使用的是广义的“基督教”概念,有的章节使用狭义的“基督教”概念又没有做出说明,作者也没有交代划分的依据,令人莫名其妙。经编辑和作者沟通后,作者对书稿做了修改。
4.基督教文化带来“千年黑暗”吗?
从公元5世纪罗马帝国衰亡到15世纪文艺复兴初期,欧洲中世纪这一千年间的文明火炬主要由基督教所擎。近几年,我经手的社科类书稿至少有四五本涉及“欧洲中世纪”的内容,作者大多把“中世纪”说成是“黑暗时代”、“愚昧黑暗的”或“千年黑暗的”,有的作者甚至对此做了强调。这些作者告诉我们,“欧洲中世纪”是漆黑一团,这一千年是历史的倒退。请看这样一些话:
“欧洲经历长达一千年的、由基督教神权和皇权统治的、愚昧黑暗的中世纪,没有民主,没有人权,没有科学。那时的欧洲只有民主改革前的西藏的农奴制度统治可比。政教合一,什一税、初夜权、宗教裁判所、火烧布鲁诺、火烧‘圣女贞德’……”(书稿《东西方文化比较导论》)
“迈出千年黑暗的欧洲中世纪门槛,西班牙的著名骑士堂·吉诃德,手握长矛,腿跨瘦马,……迎来了新时代的曙光。”(书稿《马克思主义典型学说史纲》)“千年黑暗的中世纪……”(书稿《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务》)
基督教文化真的给欧洲中世纪带来千年黑暗吗?这些作者为何会有这样的观点呢?
考查历史,我们得知,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者过分地抬高古人,把中世纪称为“黑暗时代”,这种思想倾向在后来得到进一步肯定和发展。伴随着启蒙主义运动高扬理性,提倡民主和科学,信仰主义的中世纪被贬斥为野蛮的、专制的、未开化的、愚昧的“黑暗时代”,而文艺复兴则被看作是科学、自由的光明时代。中世纪成了两个高峰之间的低谷,中世纪的基督教文化也遭到了唾弃和否定。20世纪以前,这种观点一直是学者们所奉行的主导观念。尤其是在瑞士的布克哈特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这一名著的影响下,这种观点更是成为广泛流传的成见。中世纪的历史原貌长期被遮蔽了。18世纪历史主义的兴起,出现了解蔽中世纪的曙光,特别是20世纪以来,人类经历了种种现代性危机,开始对中世纪文化进行理智的和学术的研究。
意大利的卢多维科加托提出:“中世纪是否得到了公正的评价?”他说:“关于中世纪,至少有两个突出的事实。第一,那是一个充满巨大活力的时代,远不像许多人所说的那样漆黑一团、魔鬼横行的野蛮时代。中世纪产生了许多光芒四射的东西,造就了一个完整而复杂的文明,而这一文明给人类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文化遗产。……第二,无数与那个时期有关联的精神的、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问题一直被视为落后的阴暗面,而今天以乐观的目光来看则可能是一些进步面。”(《中世纪:帝国时代》,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4页)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中世纪没有蒙昧时期。虽然历史学家对中世纪黑暗时代的下限(上限一般定为4世纪末期)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6世纪到11世纪初期是中世纪最蒙昧的时期。这段时期是可以被称为“黑暗时代”的。(参阅赵敦华:《基督教哲学1500年》,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0页;[美]海斯等著:《世界史》上册,三联书店1975年版,第417页)
因此,认为“欧洲中世纪”是“千年黑暗”的观点是不妥的、过时的。
二、人名错、篇名错
1常见的人名错
将佛教著名人物“僧祐”错写为“僧佑”,道教著名人物“司马承祯”错写为“司马承贞”。另外,书稿中经常把“耶稣”错写成“耶酥”。
书稿中佛教的人名一般都有梵文,但这些梵文往往有错,即使是已经出版的书籍也时有错误。错误的原因不外是作者没有查阅权威的工具书,或以讹传讹,编辑在审读加工中也没有查工具书核对。例如:
“观音,梵语为Avalokite?akvara,有十多种义释,最基本的是光世音、观自在、观世音。”(《佛教艺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
“弥勒(Maitreye)在汉地的形象,从菩萨到佛陀,又从佛陀到和尚,其变化的差异最大;”(《佛教艺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08页)
查《辞海·宗教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和《宗教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发现以上梵文均有错误。
《辞海·宗教分册》的解释是:[观音]:佛教菩萨之一。梵文Avalokite?vara的意译。[弥勒]:梵文Maitreya的略称,意译“慈氏”。
2.篇名错
一般情况是引用古代的文献或典籍会出现篇名错。
例如,书稿《中国宗教通论》中有一句引文: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惟有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尚书·诏告》)
《尚书·诏告》是错误的,正确的是《尚书·召诰》。
另一本书稿谈到基督教时有一句引文: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旧约·由命记》6:4—5)
《旧约·由命记》是错误的,正确的是《旧约·申命记》。熟悉《圣经》的人都知道《申命记》是摩西在以色列宣讲的几篇讲词。书名的意思是“第二次颁布律法”。但事实上是重新宣告上帝在西奈山上颁布的律法,并使之适合于在迦南的定居生活。要避免篇名错误,除了要有相关知识外,我认为要注意篇名是否前后统一,因为有的篇名不止一次出现,此外就是勤查原著了。
三、引文有疏漏或错误
作者引用古代文献或典籍往往会有错误。例如:
“《高僧传》中此类记载甚多,兹摘抄数例如下:……训众有法,常行分街,不受别请。及僧食乞食所得,常减其分,以施虫鸟。每夕辄脱衣露坐,以饲蚊虫,如此者累年。……元徽三年,于定中灭度。”(《宗教学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89页)查《高僧传》(汤用彤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20页:“训众有法,常行分卫,不受别请及僧食。乞食所得,常减其分以施虫鸟。每夕辄脱衣露坐,以饴蚊虻,如此者累年。……元徽二年(公元四七四年)于定中灭度。”
我认为,“街”是“卫”(衛)之误,“元徽三年”是“元徽二年”之误。《高僧传》的版本有“三本”、“金陵本”,对于文字上的出入汤用彤在校注中均已指出,但《宗教学纲要》中的引文与“三本”、“金陵本”和汤用彤的校注均不同,不知其根据何版本?《宗教学纲要》中其他几处引用《高僧传》的内容与原著也有出入。
中国宗教方面的内容涉及的古籍较多,引文的错误率也就高。我认为大段的引文必须核对原著,要避免错误只有这样,别无他法。
总之,宗教类书稿中的敏感问题多,往往涉及的知识面也比较广,编辑加工的难度较大,出版社要给加工编辑足够的时间,对于编辑来说这类书稿也有较大的挑战性。我认为如果编辑不是宗教学或相关专业的,一定得请专业人士对书稿把关,这样才能避免知识性的错误。编辑应该勤学习、勤查工具书和典籍。如果社科类书籍涉及的宗教内容是编辑的知识盲点,编辑更不可随意放过而不查阅相关书籍。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做个有心人,才能提高水平,编辑加工好书稿。我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作者工作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栏责任编辑 金平)
来源:《大学出版》2005年第4期
本版责编: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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