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目前我国网络出版中的网络版权和管理问题 - 出版论坛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主页 > 出版论坛
目前我国网络出版中的网络版权和管理问题
熊文平(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09-18 16:57:17  来源:《科技与出版》2007.9 
 
 一、网络版权问题
 很多出版社最初都是试探性地开展网络出版业务的,没有过多地考虑网络版权的问题,但随着网络出版如火如荼地发展,近年来,一些出版社都不同程度地遭遇了著作权人提起的侵权之诉,这些促使出版社要妥善解决网络出版的版权问题。目前我国网络出版的版权方面问题主要有如下三个。
 1.出版单位和作者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里是否有网络出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在200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重新颁布后,才有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说法,也就是说,在2001年以前的图书出版合同里根本不可能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条文规定,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2001年以前出版的图书如果制作成电子图书,都会对作者造成侵权。不过也有一些出版社在2001年以前的合同里加进了电子版权和网络版权,例如复旦大学出版社就在1994年版的图书出版合同里有关于电子版权和网络版权的条文。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新《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之后,出版社应该及时修改图书出版合同里的条文,将网络版权改为信息网络传播权,这样才能更好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之前签订的老版图书出版合同,最好能够和作者再签订一份关于网络版权补充说明的附加合同,避免引起版权纠纷。
 2.是否签订了报酬分配等细节
 在2006年7月1日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传统的出版方式都有大概5%~8%的版税率标准,但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对于作者的网络版权的报酬分配,也没有统一的行规,这种混乱的局面不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急需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制定出行业规范或标准。
 现在国内很多出版社的网络出版取得了不少的收入,但是大部分的出版社没有向作者支付报酬。这主要是因为在原来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中没有关于网络出版报酬分配的具体规定。所以出版社当务之急是落实关于报酬分配的细节,并加入到图书出版合同中。例如复旦大学出版社在2006版的图书出版合同中就写入了关于电子图书销售收入的报酬分配的具体规定;对于原来已经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的,需要和作者补签关于报酬分配的合同,并向作者支付网络出版的报酬。

 二、网络出版物的管理问题
 经常有作者打电话到出版社,说他在网上看到他的书被做成了电子书,质问出版社没有告知作者就擅自制作成了电子图书。其实,这个问题在于一些作者对电子图书了解得不够多,以为只要把纸质图书数字化然后在网上传播就是电子图书,其实作者看到的电子图书不一定就是出版社出版的合法的网络出版物,它们很多是网络传播者录入出版社的图书并发布出去的。当然,这个问题仍然应该引起出版社的注意,出版社至少有一个书面的或电子的凭据告知作者:他的书是否制作了电子图书,都制作成了什么样的电子图书。
 由于传统的出版中,每本图书都要上报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进行审批和备案,每本书都有一个书号(ISBN号),类似图书的“身份证”,方便登记管理。但由于大多数国内出版社目前还没有能力自主进行网络出版,而是第三方提供技术进行网络出版,后期销售也是由第三方来完成的,出版单位仅仅是做一个授权的工作,这样的话,出版单位就很难清楚地管理每本网络出版物的具体的情况。因此,没有了审批和备案环节,也没有了类似身份证的书号,这不仅给出版社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而且也给整个新闻出版市场带来混乱,同时又给违法单位提供了盗版的机会。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简称ISO)除制定了诸如国际标准书号(ISB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国际标准报告号(ISRN)、国际标准乐谱号(ISMN)等传统出版物标志国际标准外,还针对各类数字作品制定了诸如国际标准录音录像代码(ISRC)、国际标准音乐作品代码(ISWC)、国际标准视听资料编号(ISAN)、国际标准文本代码(ISTC)等国际标准,并于2006年立项,着手制定兼容各类数字作品和识别系统的DOI国际标准。
 这项国际标准可使互联网上所有数字作品乃至各类信息资源都只具有全球唯一的身份编码,这就好比为互联网上所有数字对象都编制了一个商品条码,可广泛应用于国际版权登记和贸易、信息检索、知识产权管理等领域。为此,我国迫切需要利用DOI国际标准提供的现代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建立与国际接轨、全国统一的网络出版监管系统和数字作品版权管理平台。
 虽然目前我国新闻出版管理单位还没有这样的规划,但是出版社仍然应该设计像传统出版一样审批和备案的流程,包括从开始的选题策划到最后电子图书的制作完成的全过程,明确图书是否有网络出版权、网络出版权什么时候到期、纸书的出版情况、电子图书的出版情况(包括定价、出版日期等)等,保证网络出版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林.传统出版进军网络出版的困境与策略[J].编辑之友,2006(5).
 [2]毛旭.电子图书出版商的著作权来源[J].图书情报工作,2006(10).
 [3]白阳,蔡京生.对网络出版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出版,2007(2).

来源:《科技与出版》2007.9
本版责编:江蕾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云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