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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才不致“釜底抽薪” - 大学出版社体制改革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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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才不致“釜底抽薪”
焦清超
2008-07-01 10:00:2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8-07-01  
 
 当前,高校出版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成为高校出版体制改革热议的话题之一,其“点击率”之高甚至超过出版资源优化配置。如果说当下的“转企”试点有免税政策的吸引力,促使众多出版社加入改革的洪流,那么,从长远来看,对高校出版社而言,未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尽一个企业的责任,更牵动着业界人士敏感的神经。因为随着高校出版社“转制”为企业,向国家上缴企业所得税是迟早的事。

 税赋过重 高校社面临两难境地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高校出版社作为校办企业一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对于扶持高校出版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从2003年开始,部分省市税务部门以“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不包括出版社为依据,开始对高校出版社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变化,使得一部分高校出版社难以适应,同时对其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目前,高校出版单位税赋过重是不争的事实,使高校出版社面临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是国家税务部门要征所得税,一方面是学校要求上交利润。

 为此,有人算了一笔账,出版社向国家上缴的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出版社实际利润的39%~42%,如果再给学校上缴30%~40%,剩下利润只有20%~30%。而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出版社投入少、规模小,仍处于原始积累阶段。为此,有业界人士担心,这样做无异于釜底抽薪。更为重要的是,这将使高校出版社的建设和发展资金大幅度减少,投入产出将后劲乏力。

 为进一步解决高校出版单位税赋过重的问题,在此次“转企试点”中,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有效协商,使其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目前,部分高校出版社已经得到优惠经济政策的落实,免缴了企业所得税。

 出版社建议 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免缴企业所得税是为了鼓励、扶持试点高校出版社的积极性,但这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定,不可能永远免税。

 对于这一点,试点高校出版社的领导有着清醒认识。如今,他们目光所及不再是眼前区区利益。他们更关心的是: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如果国家对高校出版社征收企业所得税,应该给予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此,在记者就此进行调查采访时,一些高校出版社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推迟企业所得税征收时间。国家应给高校出版社留足充分的发展空间,推迟对高校出版社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时间。

 二是降低企业所得税率。目前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合资企业、开发西部等企业所得税实行15%的优惠税率,鉴于高校出版社不同一般的社会企业,建议对高校出版社这个特殊行业,也实行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率,以鼓励、扶持高校社的发展。

 三是减免所得税纳税收入项目。对高校出版社为教学科研服务所出版的图书及学术专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出版社的工资薪金支出,能够向软件企业一样,全部在税前扣除;允许高校出版社提取书刊提成差价,计入成本费用;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坏账损失等可提高扣除比例,从而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减免所得税纳税收入项目。

 四是实行上缴所得税返还政策。国家应按一定的比例将征收的所得税返还高校出版社,继续扶持高校出版社发展。

 五是恢复大中专教材增值税返还优惠政策。

 六是设立高校出版基金。专项用于补助学术专著、专用教材的出版,基金可从出版社上缴的企业所得税中提取,由国家有关部门管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8-07-01
本版责编: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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