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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纠纷升级 出版社受烤 - 经营管理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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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
版权纠纷升级 出版社受烤
作者:田李
2009-01-14 08:43:10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2009年1月12日
因竞争优质版权资源的纠纷增多,在实现商业利益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之争大量出现。
近年来,随着出版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作为出版产业生命线的选题资源,对出版机构生存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因竞争优质版权资源引起的版权纠纷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许多出版社陷入各种“版权陷阱”,给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必要的影响,如何规避这些版权纠纷,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许多出版社关注的重点。
出版社打响维权保卫战
中国版协科技出版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指出,因竞争优质版权资源的纠纷增多,在实现商业利益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之争大量出现。他介绍,从北京地区来看,近年来,著作权纠纷案件的数量持续上升,从2005的1379件到2007年的2201件;著作权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所占的比重也逐年加大,从2005年、2006年的56.6%上升到了2007年的60.3%。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著作权纠纷的类型也更趋多样化——涉案作品包括了文字、音乐、美术、摄影、影视、软件等多种形式。这些案件中既有侵犯著作人身权的诉讼,又有侵犯著作财产权的诉讼;既有著作权争议,又有版式设计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争议。在众多著作权案件中,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纠纷增长迅速。
在版权纠纷升级时,出版社纷纷打响了维权保卫战。法律出版社策划编辑张新新讲述了他们社遭遇作者“恶意投稿”的经过。其实,很多出版社都曾卷入过类似的纠纷:一些作者利用法律空隙打“擦边球”,用劣质稿件同时向几家出版社投稿,继而以《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十六条——“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出版社满六个月既不与作者签订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出版社应向作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将书稿退还作者”为由在六个月后将出版社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进行欺诈,并以此作为一条谋生之路。如今,各出版社面对这种讹诈,已不再一味赔偿姑息,而是运用法律武器不给恶意投稿者以任何的欺诈机会,复旦大学出版社、珠海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都打赢过类似官司。
复旦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张永彬介绍,近期,他们正在以“作品演绎权被侵犯”为由起诉南方的一家出版社,因为该社在没有获得复旦社的合法授权下,以复旦社的《大学英语》教材为基础,非法开发出一批衍生产品在市场上推出,且重印量大,对复旦社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张永彬说,对于这种侵权,就是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环境急需完善
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发行总监刘明清介绍了“跟风书”给他们带来的困扰:该社根据央视“大国崛起”和“复兴之路”两档热播的电视栏目,编撰了具有合法授权的同名书籍,可新书还没推出,就有书商将一套八本的“大国崛起”系列整合成一本在市场上提前出售,严重损害了该社的新书销售。“这是由整个出版环境造成的,我们也很无奈。”刘明清说。他表示,目前法律上还没有一个标准尺度去衡量和控制这种恶意的模仿和抄袭,例如对书名的保护等都存在着法律漏洞,这才让不法书商有机可乘,在利益的驱使下跟风出版。
当代世界出版社版权编辑李世鹏认为,目前对出版业打击最大的就是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侵权。他说,通过手机或MP3等在网上免费下载电子书,就是网络上版权侵权的典型现象,上传作品很多是没有合法授权的。他提出,网上的版权侵权行为对出版业是一个非常严重、甚至可以让整个产业衰落的因素。中国版权协会反盗版委员会维权顾问阎芳也强调,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一方面使得出版者可以利用网络技术的便捷性和优良的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但另一方面也使得盗版者的侵权谋利更加易于实现。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现象已经泛滥成灾。
警惕版权纠纷“陷阱”
据了解,版权纠纷中,存在着几种“陷阱”。
一是“公共领域”如何界定。张永彬指出,复旦社出版的音乐或摄影作品赏析类教材,由于某些边缘作品是否属于“公共领域”不易界定,编辑引用了某些作品后,被作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状告到法庭。他表示,这种案例他们每年都会遭遇几起,很大程度上说,就是一种“版权陷阱”。他提出,应对这种情况,编辑的工作首先要细致谨慎,尽量减少这种疏忽,另外,在卷入版权纠纷时,出版社要用积极应对的姿态,正确地处理争议,必要时请律师介入处理。
二是作者抄袭防不胜防。刘明清介绍,该社在跟作者签约合作时,尽管合同条款中已明确“不能抄袭他人作品”,但部分作者还是会在书中夹杂抄袭的章节或段落。出版社编辑审稿的工作量大,编辑在审查这些内容时,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当被抄袭作者以“出版社审查失职”把他们告上法庭时,出版社就陷入了另一种“版权陷阱”。刘明清提醒其他出版社,要重视完善出版社内部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整套从源头到输出的版权维护体系,做到自身的出版流程无懈可击,避开这种“陷阱”。
三是作品未经合法授权。阎芳介绍说,许多出版社在获得出版权利、签署合同时,由于授权方可能并没有合法授权,出版社在不知情的情形下上当受骗,最后卷入版权纠纷。她提醒出版社在与民营文化公司合作时,一定要了解合作对象的状况,必要时委托律师做相关调查,尤其要重视合同,避免混乱的条款成为日后陷入版权纠纷的隐患。
此外,权利人一方的一稿多投、无版权而谎称有版权、属于别人的版权而自己擅自使用、翻译类作品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等行为,也是出版社应该警惕的版权纠纷“陷阱”。针对这些情况,专家提醒,出版社要加强稿件的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稿件的收发和回复,及时向作者反馈稿件的采用状况。另外,出版社应加强与其他出版单位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抵制版权欺诈等行为,断绝不法分子的不良动机。
规避版权纠纷的几点建议
版权工作的种种新情况,给出版社的维权和应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众多出版社遭遇版权侵权或被牵涉进版权纠纷的现实,业界开始关注和探索规避版权纠纷的问题。
张杰提醒出版社,对版权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应诉或维权,而是应渗入到日常的经营和管理中去。据了解,越来越多的出版社已设立了专门的版权法务部门,将版权工作视为出版社的重要工作来开展。
出版社如何才能规避版权纠纷呢?专家们给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出版社必须熟悉并善于利用版权法律制度以及运作方法,可与专业化的律师机构合作,聘请版权律师为自己的日常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在陷入版权纠纷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网络环境下,出版社一定要熟悉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将传统维权和网络维权相结合,多渠道地维权;
再次,出版社之间,遵循良性竞争机制,建立诚信原则,拒绝恶性竞争,进行行业自律,自觉维护自己的品牌、理念和宗旨,通过品牌赢得作者和读者,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后,在运作选题的过程中,出版社要重视选题资源的保密工作,杜绝不法书商利用自己的选题资源进行牟利。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2009年1月12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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